继承5万元以下股票基金,终于不用跑公证了!
7月25日,证监会发布通知,简化办理已故投资者小额遗产继承程序,明确办理5万元以内的小额遗产继承业务,不再要求进行公证,第一顺序继承人、公证遗嘱确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凭借死亡证明、有效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直接办理。
证券基金行业沿用行业惯例,在办理已故投资者遗产继承时通常需要继承人提交由公证机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继承人为了继承总价值不高的小额遗产,要花费大量时间精力办理公证,还要支付额外的公证费用,成本收益并不匹配。
如何定义5万元范围?
有何申请条件?
据悉,适用本通知规定办理已故投资者小额遗产继承业务的,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是已故投资者和申请人均应为境内自然人,且申请人为已故投资者的配偶、子女、父母,或者公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受遗赠人。
二是已故投资者在同一证券公司开立的账户项下的全部净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证券、资金,公募基金等资管产品)合计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不含未结利息)。净资产余额以申请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是已故投资者持有的由同一公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公募基金等资管产品,或在同一基金销售机构开立的账户项下的公募基金等资管产品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不含未结转收益)。资产余额以申请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换言之,如果存在多个账户,只要各账户净资产均不超过5万元,即使账户总额在5万元以上,同样可以适用小额遗产继承,无需提交公证材料。
四是申请人向证券公司申请办理小额遗产继承的,应当前往已故投资者开户证券公司的营业场所进行现场办理。申请人向公募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申请办理小额遗产继承的,应当按照相关机构要求办理。
此外,证券资产流动性高、易于变现,小额遗产继承优先采用证券资产交易变现的方式办理,申请人可申请账户交易密码重置,卖出或赎回账户资产后直接继承资金,十分便捷。
通知明确,申请人办理小额遗产继承,应向证券公司、公募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相关材料。接受申请的机构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必要审查,审查时应当尽到合理谨慎义务。
通知还提到,申请人应当与其他继承人自行协商完成小额遗产分割,不得因该继承事项再次申请办理非交易过户。
业务办理完成后,已故投资者资金账户、证券账户、产品账户无余额/份额的,证券公司、公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规定注销相关账户。
通知称,存在以下情形的,接受申请的机构有权拒绝为申请人办理小额遗产继承,并做好解释说明:
一是已故投资者账户因司法冻结等原因受到限制的;
二是继承人之间对已故投资者遗产分配存在纠纷的;
三是接受申请的机构评估认为办理相关业务存在风险的。
据介绍,该通知不适用于涉及境外个人的遗产继承事项。
如何申请继承?
需要带好四类材料
死亡证明等能够证明投资者已身故的材料;
申请人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提供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等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申请人为公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受遗赠人的,提供已故投资者的公证遗嘱;
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申请人亲笔签名的承诺书。
到哪办理?
向证券公司申请办理小额遗产继承的,前往已故投资者开户证券公司的营业场所进行现场办理。
向公募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申请办理小额遗产继承的,则需按照相关机构要求办理。
另一个需要关注的细节是,携带材料到指定地点后,资产如何具体继承?比如,持有的股票怎么算?
根据《通知》,证券公司将按照申请人要求重置已故投资者的账户交易密码,由申请人卖出或赎回账户资产。因证券停牌、金融产品未到期等客观原因无法卖出的、无法赎回的,申请人可申请办理证券非交易过户。
对于公募基金等资管产品,申请人可向公募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申请办理非交易过户。
编辑|程鹏盖源源
校对|刘思琦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中国证监会网站、北京日报、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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